明年起我省为司法警察投保
本报讯 (记者 胡蝶) 明年起,我省监狱、劳教干警每年可以获得一份人身意外保险。
前日从省司法厅获悉,从2009年开始,湖北财政每年将安排50万元专项款,列入省司法厅部门预算,按每人每年30元的标准,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警察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省司法厅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湖北全省有17000多名监狱、劳教干警,他们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性质暗藏着一些意外伤害的风险。如果受伤严重甚至殉职,以公务员的补偿标准,抚恤金可能不超过20万元。我省为司法警察投保,是以商业保险的形式,为行政补偿作有益补充,让监狱、劳教干警们的工作更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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