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合肥11月22日电(记者程士华)记者从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近日对安兴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张秀英贪污、挪用公款、受贿案作出终审判决,维持一审判决,判处张秀英无期徒刑。
被告人张秀英曾任安徽安兴联合总公司副总经理、安兴期货经纪有限公司董事长、合肥信息产业市场项目工程指挥部副指挥长等职务。
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张秀英利用职务便利,采取隐匿国有财产不上报、虚增单位投资亏损等手段,贪污公款累计达600多万元。此外,张秀英还单独或伙同他人,挪用公款2300万元给个人用于营利活动,并受贿47万余元。鉴于张秀英有重大立功表现及自首情节,法院遂判处张秀英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一审判决后,张秀英不服,向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原判认定张秀英利用职务之便贪污、挪用公款、受贿的事实,已被一审判决的证据证实,且这些证据均经一审当庭举证、质证。二审期间,张秀英及辩护人未能提出新的证据,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对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证据予以确认,维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