猥亵女童儿科进修医师获刑 一审被判两年半终审维持原判 法院称判决已充分考虑到被告人利用特殊身份作案的情节
本报讯(记者王巍)在北京儿童医院进修的医师谷成锁,竟在病房里先后猥亵一名5岁和一名12岁女童。
记者今日获悉,一中院终审以猥亵儿童罪判处谷成锁有期徒刑2年6个月。
现年43岁的谷成锁已经结婚生子,他原是河北省邢台市第三医院儿科副主任,2007年9月来到北京儿童医院进修。
2008年初,12岁的小琳(化名)和5岁的小红(化名)分别因患肺炎和脑炎住进儿童医院。
2008年1月5日凌晨,谷成锁趁值夜班之机进入内科病房。当时,病房内的孩子们正在熟睡。睡梦中的小琳,忽然感觉有人动自己的裤子,她睁开眼后,看见谷大夫站在床边拽其秋裤,还用手摸了她的阴部。当天晚上,谷成锁还趁5岁的小红熟睡时对其进行猥亵。
1月6日,小琳将晚上的事情发短信告诉了家人。而小红也向父母说了晚上发生的“怪事”。小琳的家人立即冲到医院找谷成锁理论,亲属中有人不由分说便抽了他两个嘴巴。很快,两个孩子的家人向警方报案。
事发后,儿童医院请心理医生介入,给受害女童进行了心理辅导。
在庭审中,谷成锁对于猥亵事实供认不讳。他解释说,自己很久没有回家,事发当晚一时冲动做了错事。
谷成锁的辩护人辩护称,谷成锁的认罪态度好,而且在被羁押前的工作表现一贯良好。另外,北京儿童医院案发当晚值班护工缺位,也为谷成锁实施猥亵犯罪行为造就了条件。谷成锁的辩护人请求法院对被告人从轻处罚。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谷成锁猥亵不满14周岁儿童的行为已构成猥亵儿童罪,依法应予惩处。
其辩护人当庭提出的“谷成锁犯罪情节较轻,后果不严重”及“儿童医院案发时,值班护工缺位造成谷成锁犯罪行为”的辩护意见,理由不足,法院不予采纳。据此,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6个月。
一审后,谷成锁以量刑过重提出上诉,而作为公诉方的检察院则以量刑偏轻提出抗诉。检方认为“从谷成锁利用儿科医生的特殊身份猥亵儿童的犯罪手段和造成的危害后果来看,有酌定从重的情节”,据了解,猥亵罪的最高处罚刑期是5年。
一中院审理后认为,原审判决已经充分考虑到了谷成锁利用儿科医生身份作案的情节,也已经因此从重对谷成锁进行了处罚,因此对抗诉意见不予支持;同时,一审判决从谷成锁犯罪的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性来讲,量刑适当。
法院终审维持一审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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