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江苏灌南县的学校、厂矿企业和建筑工地上,人们经常会看到一辆挂着“送法维权大蓬车”横幅的面包车,每到一处,工作人员都非常热情地送发法律资料,开展法律咨询,调解当事人的矛盾,或者送上一场精彩的法制文艺表演。
所到之处,受到人们的热烈欢迎。
灌南县司法局“送法维权大蓬车”自1996年开出,至今已有10年,一度开到了灌南农民工集中的杭州市。2007年初,该局把农民工作为“六类”重点普法对象和重点法律援助对象,采取三项便民措施开辟农民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
一是营造法律援助氛围。“送法维权宣传车”深入工地、工厂一线,将《农民工维权手册》和法律援助条件、对象、范围和程序发放到广大农民工手中,使农民工在第一时间掌握法律援助程序和维权事项。同时将印有持卡人姓名、家庭经济状况以及援助中心咨询电话,援助方式、范围等内容的法律援助直通卡,发放到经济困难的受援人手中,鼓励引导持卡人凭此卡到县法律援助中心办理援助事项。
二是建立法律援助服务网络。在江苏太仓、杭州等务工经商人员相对集中的城市建立农民工法律维权工作站或联系点、联络员,签订两地间流动人员维权“双向”合作协议,定期组织县政法委、司法局、劳保局、广电局、工会等部门的法律工作者,开展千里送法维权大行动,先后为外出劳务人员讨回工资、追索工伤理赔1400多万元,为乡村农民清偿假种子、假肥料、劣质农机标的860余万元,为企业、个体工商户化解三角债、盘活资金2300多万元,为全县外出打工人员撑起一片法律的蓝天。
三是创建法律援助工作机制。按照简化、规范、便民和“应援尽援,全程免费”的要求,对申请给付劳动报酬和工伤赔偿等法律援助的农民工,法律援助机构不再审查其经济困难条件;对手续不齐、提供证明材料有困难的,法律援助机构先行办理。全县各司法所或法律服务所、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中心和法律工作者,对有法律援助的请求,经审查符合法律援助条件者,一律纳入法律援助的范畴,确保“一个都不能少”。其中注册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每人每年义办理援助案件不少于两件。同时各乡镇和街道分别建立法律援助工作联系点,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老龄办等组织分别设法律援助工作部(站),工会组织建立农村外出务工党员法律维权中心,极大方便农民工申请法律援助。一位农民工深有感触地说:“灌南司法局"送法维权大蓬车"心系农民工,送法维权到咱家。”
杨立谱祝家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