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8条措施保障民生 个人社保缴费减负
省政府决定,按照明后两年力争完成1万亿、“十一五”期间完成1.8万亿元固定资产投资的目标,将落实20项措施:
最大限度地争取中央资金支持。
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明后两年省级财政预算基本建设投入每年不少于60亿,重点用于:综合交通基础设施、高原湖泊环境保护和水污染治理、大中型水利设施、保障性住房、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教育卫生等社会事业、物流设施、城镇污水处理等城市基础设施、天然林保护等生态环保项目。
保持信贷合理增长。积极做好与各金融机构的衔接工作,2009年要实现银行新增贷款1600亿以上。
多渠道筹集资本金。积极申报发行省级政府债券,力争达到每年30亿元的规模。推动企业上市,力争2009年我省有2-4户企业上市,首次发行股票融资10亿元左右。尽快充实高速公路、铁路、机场、港口等重大建设项目的资本金。
引导和鼓励民间资本投入。加大招商力度,通过BT、BOT、TOT等方式引进资金;企业债券发行工作要有新突破,力争每年发行债券规模不少于40亿;加大城市建设债券发行,积极探索发行中小企业集合债券。
加强项目前期工作。省财政和省发改委每年分别安排用于前期工作的经费不低于1亿元,做实做细项目前期工作,力争尽快开工一些基础设施、社会发展、环境保护的重大项目。
启动实施“舞龙”计划。通过实施招商引资、建设优质专用原料基地、培植精深加工龙头企业、强化龙头产品科技创新、构建市场营销体系、实施名牌带动战略等6大工程,特别是引进有实力的国内外大企业,加快我省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步伐,促进20类主导生物产品实现跨越式发展。
推动产业优化升级和企业技术进步。省级财政通过整合科技、工业投入,每年筹集4亿元资金,支持100项产业机构调整升级示范项目。
切实推进国有企业战略合作。进一步落实好昆钢、云铜等战略合作既定项目,抓紧推进云南冶金集团、煤化集团、机场集团、旅游产业集团、世博集团、投资控股集团、工业投资控股集团等7户省属企业引进战略投资者的工作。
大力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从财税、金融、贸易、产业、收费等方面,加大对中小企业发展的支持力度。明年省财政继续安排2亿元财政资金,用于扶持中小企业。
加快淘汰落后产能。省财政每年安排1亿元,用于淘汰落后产能,支持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做好节能减排工作。
启动实施农民增收计划。通过几年的努力,到2012年,使全省农民人均纯收入在去年的基础上翻一番,达到5000元以上。
建立创业带动就业专项资金。省级财政从明年开始,每年安排1亿元专项资金,引导和鼓励大学生、复转军人、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有创业能力的个人自主创业。
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省级财政明年继续安排3亿元左右,用于廉租住房、教师周转房建设,以及农垦、煤矿和华侨农场棚户区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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