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杭州11月24日电(记者璩静)廉政法规知识考试日前已成为浙江省海宁市领导干部任职的一道“硬杠杠”。3月以来,海宁市全市新任副科级以上、科级转任重要岗位及非领导职务改任同级科级的干部共计516人参加了任前廉政法规考试。
目前,海宁市已组织领导干部、中层干部、镇街道组织村廉政法规考试21批次。海宁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方俊良介绍说,推行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制度,目的是提高领导干部遵纪守法观念和廉洁自律意识,进一步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激励广大干部争做勤政廉政模范。
据介绍,海宁市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内容包括党内法规、廉政法规、政策制度和反腐倡廉建设重大决策部署等,主要考查履行领导岗位工作职责应知应会的党纪政纪和廉政法规基本知识。考试时间一般安排在拟任对象公示期间,采取闭卷形式,按照百分制评定成绩,60分为合格。同时严格规定,凡考试不合格者,可申请进行一次补考,补考仍不合格,取消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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