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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北京11月24日电(记者王亦君)“辖区流动人口数量在150万至220万,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的床位数应该在201至300张。”民政部今天在京宣布,由民政部负责编制的《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建设标准》,已经建设部、国家发改委批准,将于今年12月1日起实施。
据了解,这是民政部编制的第一个民政服务设施建设标准。
根据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一项抽样调查推算,目前我国流浪未成年人大约有100万至150万,但流浪未成年人救助床位仅有5000多张,只能为11.4万人次的流浪未成年人提供不超过16天的简单吃住服务,救助能力远远滞后于实际需求。
民政部社会事务司副司长李波介绍说,根据《“十一五”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设施建设规划》,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项目的建设,中央财政将投入国债资金和福利彩票公益金7亿元,地方财政配套投入4.2亿元。到2010年,要基本实现全国90%以上的地级城市和流浪未成年人救助工作任务较重的县级市,拥有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设施。将新增救助保护床位3.5万张,每年为50万名左右的流浪未成年人提供救助服务,以减少街头流浪未成年人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