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11月24日电 近日,中央纪委、国家发展改革委、监察部、财政部、审计署联合发出通知,强调加强对今年新增1000亿元中央投资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通知指出,党中央、国务院决定今年新增1000亿元中央投资(以下简称新增中央投资)主要用于民生工程、重大基础设施、生态环境、自主创新和产业结构调整等方面建设,这是应对国际经济环境对我国的不利影响,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重大举措。
各地区各部门必须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对经济形势的分析判断上来,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上来。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为管好用好新增中央投资,充分发挥新增投资的拉动作用并确保用于中央确定的重点领域,加快建设进度,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确保工程质量和生产安全,必须加强对使用新增中央投资的项目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通知指出,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工作部署,把紧急落实新增中央投资等扩大内需工作作为当前经济工作的重中之重,坚定信心,迅速行动,通力协作,务实高效,抓好组织落实。各地区各部门和各相关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各责任主体要对所属项目的投资安排、项目管理、资金使用、实施效果负总责,并细化落实各实施环节的责任制。各项目单位要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工程施工和设备采购进度,确保新增中央投资尽快形成包括土建工程施工,设备材料采购、安装和订货等内容在内的实物工作量。各设计、施工、设备制造、运输等相关单位要全力以赴,密切配合,保证项目建设需要,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
通知指出,按照党中央、国务院要求,由中央纪委、监察部牵头,成立有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审计署参加的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人员组成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检查组(以下简称中央检查组),对新增中央投资项目进行全过程监督检查。根据投资和项目安排情况,先期派出24个检查组,监督检查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是否思想统一、行动迅速,保证中央政令畅通;工程项目规划、立项是否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和中央规定的投向,严防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和脱离实际的“政绩工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建设程序是否依法合规,确保新增投资的使用和建设项目的确定决策科学、程序完备;项目建设资金管理使用是否规范公开,确保安全、透明、有效;工程建设是否安全合格,防范事故风险和杜绝“豆腐渣工程”。
通知指出,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中央检查组要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有关地区和部门要认真整改。对地区和部门项目安排不当、投资方向不符合要求以及项目建设进展缓慢等问题,中央检查组可建议发展改革部门收回投资,缴回中央国库,核减该地区、部门安排投资的数额。对检查中发现的玩忽职守、弄虚作假、贪污受贿和截留、挤占、挪用项目建设资金等违纪违法问题,要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由纪检监察机关对责任单位和个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