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杨建军、吴丰)日前,高碑店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全面启动。全市尚未被纳入医疗保险范围的4万余群众,包括中小学生、老年人等群体在内的其他城镇非从业人员将从中受益。
高碑店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规定,该市18周岁以上非在校居民每人每年缴纳190元,政府就补助110元;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和低收入家庭60岁以上的老人个人缴纳100元,政府补助200元;学生儿童家庭只需缴纳20元,政府就补助110元;对于低保对象或重度残疾的学生儿童,政府全额补助。
届时,政府每年将至少拿出50多万元资金,支持城镇居民医疗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