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太原11月25日电(记者伍彧彧)为缓解因煤价上涨导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紧张的矛盾,切实满足农村中小学校冬季取暖的需要,近日,山西省下达2008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冬季取暖补助经费17268万元,其中:中央专项资金14052万元,山西省级专项资金3216万元。
此次下达的专项取暖费补助标准分为三个等次:大同市、朔州市、忻州市年生均60元,太原市、吕梁市、晋中市、阳泉市、长治市年生均50元,临汾市、运城市、晋城市年生均40元。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共同承担。
在下达资金的同时,山西省财政厅要求各市、县要足额落实应承担的资金,并适当向高寒地区和规模较小的学校倾斜。各地在保证完成教学计划的前提下,可采取适当延长寒假、缩短暑假的办法,尽量减少冬季取暖支出。各学校要进一步加强管理,节约支出,采取太阳能、保温墙等多种方式,切实做好学校的取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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