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桂东县法院开庭审理嘉禾县安全生产监察管理局原局长刘诗元受贿及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据检察机关指控,刘诗元涉嫌受贿109万元,此外还有241万余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
检察机关指控,刘诗元在担任嘉禾县安监局局长、嘉禾县煤炭整顿关闭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嘉禾县煤炭整顿关闭和资源整合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同时利用本人职务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为有关煤矿在减轻安全事故处罚、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发放煤矿整合补偿款及煤矿整合方面提供帮助,共计15次非法收受该县煤矿老板人民币109万元。
检察机关还指控刘诗元有2411034.59元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此案法院将择日宣判。(陈益明杨鑫) (来源:长沙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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