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广州11月26日电(记者杨霞)广东省全力推进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曾提出在今年年底前要完成总体参保率达到80%、参保人数达到1000万人以上的目标任务。记者最近获悉,这项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任务已提前一个半月完成。
2007年9月,广东省出台《关于解决社会保障若干问题的意见》,迅速启动了梅州等6个城市的居民医保试点工作。今年又将全省其他所有城市列入医保试点城市,6月30日前,全省21个市全面启动实施居民医保试点,居民医保覆盖全省的目标基本实现。
广东省各级财政不断加大对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居民的资助力度,补助标准从去年每人每年52元提高到目前90元以上,总体增幅达73%。在此基础上困难群众的参保费用全部由政府“买单”,个人不用缴费,体现了制度的普惠性和公共财政的均等化。
今年8月,广东出台省级门诊医疗费用统筹指导意见,将参保居民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纳入医保基金报销范围,使居民医保从“保大病为主”逐步向“大小病兼顾”的保障模式转变。同时,在深圳、东莞等8个地级以上市先行探索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医保制度,完全融合居民医保与新农合两项制度,使居民参保不分城乡,待遇享受不分城乡。
截至11月14日,广东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049.5万人,33.4万困难居民全额享受政府资助免费参加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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