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广州11月26日电 检察机关和新闻媒体,是积极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实施的两支重要生力军,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两个关系密切的重要力量。如何自觉接受舆论监督,实施“阳光检务?如何在促进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方面携手合作?11月26日上午,广东省检察院召开了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新闻媒体座谈会,对上述话题进行了热烈探讨。
人民日报广东分社、新华社广东分社、南方日报、法制日报、广东电视台、广州日报、羊城晚报等15家新闻媒体单位的领导和记者参加了座谈。
会上,广东省检察院通报了今年以来的检察工作,省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陈武致辞欢迎到会的新闻媒体记者,并恳请新闻媒体就检察工作科学发展、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与会媒体踊跃发言,气氛十分热烈。他们在发言中充分肯定了广东检察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并表示将大力支持检察机关的宣传工作。同时,新闻媒体还结合本次活动,针对在报道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向省检察院院提出了几点建议:
第一,进一步畅通对外宣传的渠道,为新闻媒体多提供一些有价值的新闻线索。第二,报道应更多体现检察院自身特色,特别是民生问题和环保问题;第三,加大对大案要案进行专题报道和深度报道;第四,多挖掘正面典型报道;第五,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定期召开记者通气会,扩大检察宣传的影响力。广东省检察院检察长郑红在座谈会上作了总结发言,他强调:新闻媒体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省检察院将认真研究吸纳,他说,检察机关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具有特殊的重要作用,在促进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方面,检察机关和新闻媒体具有共同的目标和责任,可以说,检察机关和新闻媒体,是积极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实施的两支重要生力军,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两个关系密切的重要力量,郑红检察长特别强调,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只有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才能赢得公信力和权威性,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检察机关要更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特别是新闻舆论的监督。今后检察机关将要定期、不定期地与新闻媒体沟通、交流、互动,共同把工作做好,新闻媒体的宣传可以使检察工作更加深入人心,从而促进检察工作的健康发展。推行“阳光检务”光靠检察机关的自身的努力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全社会特别是新闻媒体的共同参与,欢迎并真心希望新闻媒体客观、准确、公正、负责地对检察工作中的缺点和问题进行批评。(吴冰朱香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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