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1月26日电(记者李菲)记者日前从民政部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了解到,根据民政部《中华慈善奖评选表彰办法》,经过2008年度“中华慈善奖”评选委员会评议,民政部自25日起正式向社会公示2008年度“中华慈善奖”及全国优秀慈善工作者名单,征求社会意见,接受社会监督。
今年以来,我国先后发生大范围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和汶川特大地震,国内外社会各界踊跃向灾区捐赠款物,捐赠款物达到新中国成立以来最大规模。为弘扬社会慈善精神,表彰社会各界在慈善领域做出的突出贡献,民政部决定在12月6日召开中华慈善大会,对2008年度“中华慈善奖”获得者和全国优秀慈善工作者进行表彰。
据了解,自10月20日民政部向各地发出《关于召开“中华慈善大会”暨开展2008年度“中华慈善奖”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以来,社会各界反响热烈,通过中民慈善捐助信息中心开发的在线申报和评选平台,全国民政系统、各慈善组织和社会各界共推荐或自荐1582名候选对象。
经评委会办公室审核和评委会评议,最终确定了2008年度“中华慈善奖”328名拟表彰对象,确定了119名全国优秀慈善工作者拟表彰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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