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曾艳珠)三水东海蓝湾A7栋14户业主集体挂出“转让”牌,意欲引起开发商注意,“归还”此前承诺的住房条件(详见昨日A32版《14户业主齐挂“转让”牌》)。昨天,东海蓝湾A7栋楼部分转让纸牌被拆除,业主表示是物业公司趁他们不在时拆了纸牌,而物业公司则坚称只张贴过通知,并没有实施拆除行为。
开发商称对此事不知情。
业主:
物管人员进房强行拆牌
昨天,记者再次来到该楼盘采访,发现早先悬挂的14块“转让”牌已经不见了两块。“转让”纸牌被拆的业主卢先生告诉记者,他的房子目前正在装修。前天下午物业公司工作人员进入房间,强行把悬挂在阳台上的两块牌子摘下搞烂了。卢先生说,事后他们去找物业公司,他们也承认曾经派人去拆牌,并说是开发商让他们这么做的。
另一名业主林先生也表示,前天物业公司工作人员未经允许进入他正在装修的房子拆了“转让”牌。“我们只想让开发商实现以前的承诺,还我们一线江景和大视野。”林先生表示。
物业公司:
发过拆除通知并没去拆牌
昨天下午,记者致电开发商东海蓝湾三水负责人,他表示物业公司是通过正规渠道招标来管理小区的,他们的行为与开发商无关,他对“转让”牌被拆一事也不知情。
“我们没有派人去拆牌子,这可能是他们的自导自演。”昨天,小区物业公司负责人回复记者说,上周六这些业主挂出牌子后,就有其他业主反映挂牌业主损害了全体业主的利益,物业公司因此于25日发出通知,表示集体悬挂纸牌影响了小区的整体形象,希望挂牌业主能自行拆除,但绝不可能私自进入业主房间拆牌。
律师:集体挂牌维权形式不可取
昨天,广东豪盛律师事务所郑颖欣律师表示,这栋楼的外立面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物业没有权力插手,部分业主要在墙外悬挂纸牌,需要经过全体业主的同意。另外,物业公司未经允许,不能进入业主房间,更不能动用房间内的任何物件。“业主如果认为开发商的行为不合理,应该出示书面的证据,寻找法律途径解决。”但她表示,这种集体悬挂纸牌维权的形式并不可取。
(责任编辑:刘晓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