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深圳11月26日电 (记者胡谋)深圳“9·20”特大火灾事故调查组工作近日取得重要进展。调查发现,原深圳市龙岗区公安分局同乐派出所所长杨周武等7人有涉嫌职务犯罪事实。目前,该市检察院已侦查终结并提起公诉。
据了解,涉嫌职务犯罪的7名嫌疑人分别为:原龙岗区公安分局同乐派出所所长杨周武、原龙岗区公安分局副局长陈旭明、原龙岗区同乐派出所民警刘力飚、原龙岗区公安分局消防大队一中队中队长陈峰、原龙岗区龙岗街道综合执法队一中队龙东社区巡查组组长黄忠、原龙岗区文体局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王津、原龙岗区龙岗街道龙东社区工作站副站长刘新华。
据介绍,杨周武利用职务便利,多次收受舞王俱乐部负责人王静的贿赂共计人民币30万元,在明知舞王俱乐部无证经营并存在治安隐患的情况下,怠于履行查处职责,致使发生特大火灾事故。同时,在收受好处费之后,违反规定擅自调解涉及舞王俱乐部的聚众打架斗殴事件。其行为涉嫌玩忽职守罪、徇私枉法罪、受贿罪。
陈旭明在任龙岗区公安分局副局长兼任查处整治歌舞娱乐场所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期间,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曾两次接受王静的宴请,并分3次收受王静的好处费共计人民币6万元。其行为涉嫌玩忽职守罪、受贿罪。
此外,刘力飚收受舞王俱乐部好处费3000元,并在工作中玩忽职守。同时,在杨周武涉嫌徇私枉法一案中,刘力飚涉嫌构成徇私枉法共犯。
而陈峰、黄忠、王津、刘新华4人均以涉嫌玩忽职守罪被提起公诉。
深圳市检察院表示,对于社会上流传的陈旭明其他行贿受贿问题,目前尚不能证实,检察机关将继续予以关注,同时欢迎市民群众提供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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