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江伟、李毅记者王玉亮)为贯彻落实中央积极财政政策和省的相关决策部署,把省委七届四次全会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近日,省财政厅围绕中央和省关于“三农”工作的基本要求,进一步明确发挥财政职能促进农村改革发展的措施。
“以更大力度落实财政农业投入增幅高于经常性收入增幅的要求。”省财政厅厅长齐守印说,2009年,省财政将大幅度增加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投入,大幅度提高政府土地出让收益、耕地占用税新增收入用于农业的比例,大幅度增加对农村公益性建设项目的投入。2009年,省本级预算安排的农业支出增长幅度高于省级经常性收入增幅2个百分点以上。
为扶持发展县域特色农业产业,今后,省财政将进一步扩大支农资金整合试点范围,集中财力支持农业结构调整、农业科技创新、农业基础设施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规范和深化县乡财政体制改革试点,引导县域内非农经济要素合理流动,促进小城镇发展。完善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政策,扩大范围,提高标准。尽快分步把产粮大县纳入省财政直接管理范围,缓解其财政困难。
社会事业支出将继续向农村倾斜,全面提高财政对农村公共事业发展的保障水平。完善农村义务教育免费政策和经费保障机制,逐步实现农村中等职业教育全免费。巩固和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提高筹资标准和财政补助水平。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全面落实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完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
同时,围绕“扩、保、调、惠”要求,省财政将完善有利于实现科学发展的财税政策,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继续落实好新一轮激励性财政体制、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财政体制和促进经济增长极加快形成的财政政策等措施。深化预算管理改革,试行3年滚动预算,优化配置财政资源,集中力量支持重点项目建设。进一步健全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生态环境补偿机制和支持节能减排的政策体系,支持循环经济发展,引导资源节约利用。扩大政府对促进科技创新和节能降耗产品的采购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