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重庆11月27日电重庆市检察院今日透露,自2007年全市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工作开展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案件248件409人,作出有罪处理的共二百余人。两年来,重庆此项工作对于杜绝“以罚代法”、行政机关打击不力现象、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据悉,2006年12月,重庆市检察院、市监察局与全市19家行政执法机关联合会签了《关于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工作机制联席会议纪要》;同时,重庆检察院还与市公安局、市整规办、市监察局联合制定了《关于在行政执法中及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实施意见》,要求行政执法机关查处的违法案件,涉嫌构成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有权监督行政机关和公安机关依法查处此类案件;监察机关对行政机关在查处违法案件中出现的违法、违纪问题进行监督。
重庆市检察院的统计表明,近两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和行政执法机关均严格执行衔接工作机制,切实加大了对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犯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等的打击力度,取得了较好效果。2007年至2008年10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案件248件409人,其中,仅2008年1至10月,就建议移送案件194件308人。两年共作出有罪处理的二百余人。涉嫌的罪名包括非法收购滥伐林木罪、失火罪、非法行医罪、销售假药罪、非法储存爆炸物品罪、非法经营罪、交通肇事罪、放火罪等24类。
秦力文 杨露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