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呼和浩特11月28日电(记者李云平)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政府获悉,为进一步规范生鲜乳交易行为,维护奶农利益,内蒙古加紧建立合理的生鲜乳价格形成机制。
据悉,内蒙古要求区内各级物价主管部门加强对生鲜乳购销过程中压级压价、价格欺诈、价格串通等不正当价格行为的监督和管理。
每年由内蒙古奶业协会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发布不同养殖规模淡季和旺季奶牛的饲养成本分析报告。
同时,内蒙古决定由物价部门牵头,农牧业部门、奶业协会、乳制品生产企业、生鲜乳收购者、奶畜养殖者代表等共同组成生鲜乳价格协调委员会,定期提出不同养殖模式淡季和旺季生鲜乳交易参考价。在价格形成过程中,购销双方存在争议时,协调委员会可组织价格听证会,确定生鲜乳交易参考价。
内蒙古明确规定:在特殊情况下,制定生鲜乳收购最低保护价,以高于成本10%至15%的价格收购生鲜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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