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1月28日电 据新华澳报报道,澳门检察院完成一宗澳门未成年学生殴打及性胁迫案件,依法对涉案的11名未成年学生移送法院处理。
案情显示,受害人为一名13岁的女学生。受害人自本年7月开始就读中区某学校,与同班的6名女同学不合,该6名女生伙同5名就读其它学校的未成年女生,在本月将受害人诱骗或强行带到多个地点殴打,其中一次更性胁迫受害人,期间有人以手提电话将过程拍摄成影片。
受害人后来在同学鼓励下,向学校及母亲说出事件,案件经警方侦查后移送检察院处理。
承办检察官在审核相关证据后,认为11名涉案的未成年女学生多次殴打受害人和作出性侵的行为,可构成犯罪。基于她们未达到法定归责年龄,依法移送法院,开立违法青少年教育监管制度卷宗。
(责任编辑:马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