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穆奕通讯员王磊)男青年李某在饭店吃饭时故意吞下铜丝团,与同伙魏某敲诈饭店老板钱财。近日,大兴检察院以涉嫌敲诈勒索罪对犯罪嫌疑人李某、魏某批准逮捕。
李某和魏某因缺钱预谋进行敲诈,并把位于大兴区黄村镇的一家饭店作为目标。
10月22日下午3点,二人来到该饭店吃饭,李某事先将一段5厘米长的铜丝揉成团并带在身上。吃饭过程中李某将铜丝团吞入腹中,随后以“饭菜不干净”为由向饭店索赔,被老板袁女士拒绝。
随后,李某在魏某陪同下到大兴区人民医院拍了X光片,医生检查到李某腹中存在异物。李某和魏某拿着X光片回到饭店,要求袁女士带李某到医院做核磁共振,或给付3万元的赔偿,否则就会将饭店砸掉,袁女士随即报警。民警将李某和魏某带到派出所后,二人心虚,将整件事情和盘托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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