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1月28日讯(通讯员李刚记者刘常俭)今天上午,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圆满完成各项议程,在石家庄闭幕。会议由省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柳宝全主持。
会议通过了关于召开河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决定于2009年1月8日在石家庄召开省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
会议通过了《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08年省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定、关于批准《孟村回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的决定、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会议补选胡春华为河北省出席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并报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确认。会议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
柳宝全指出,要切实把科学发展观贯穿于依法履行立法、监督、决定重大事项等重要职责的全过程,全面担负起保障和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神圣使命。要以提高地方立法质量为重点,扎实推动科学立法、民主立法。要坚持科学立法,使立法工作符合规律,使法律制度同我国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发展要求相适应。要坚持民主立法,坚持开门立法,使立法面向人民、为了人民,使法律制度真正反映和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意愿与利益。要以促进“双三十”节能减排和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工作为重点,进一步增强监督实效。要以完善制度、优化服务为着力点,深入做好代表工作。要以开展学习实践活动为契机,全面加强以提升履职水平为目标的自身建设。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宋长瑞、侯志奎、王增力、黄荣,秘书长赵曙光出席会议。省政府副省长孙士彬,省法院副院长李少平,省检察院检察长张德利等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