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张萱记者张淑会)张家口市有关部门日前决定,将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包括民办高校)、科研院所(以下统称高校)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全日制研究生,全部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
据了解,大学生住院和门诊大病医疗,按照属地原则,通过参加学校所在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解决,按照当地规定缴费并享受相应待遇,待遇水平不低于当地城镇居民。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保的个人缴费标准和政府补助标准,按照当地中小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保的相应标准执行。个人缴费原则上由大学生本人和家庭负担,有条件的高校可对其缴费给予补助。大学生参保所需政府补助资金,按照高校隶属关系,由同级财政负责安排。对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个人应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及按规定应由其个人承担的医疗费用,通过医疗救助制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和社会慈善捐助等多种途径给予资助。
在此基础上,该市鼓励大学生按自愿原则,通过参加商业医疗保险等多种途径,提高医疗保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