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如辉夫妇终于抛开了多年来的相互猜疑 |
两家人孩子抱错7年 安康市中心医院被判赔30万
精神损害
7年来,两家人因孩子不像父母而猜疑、争吵、打架,几近离婚
一审判决
安康市中心医院赔偿两个家庭精神损害抚慰金共30万元
本报安康讯 (记者 俞刚) 由于医院在婴儿管护上出现过错,导致两产妇互相抱错孩子。在随后的7年里,两家人因为孩子不像父母而猜疑、争吵、打架,一度蒙受极大的精神损害。
昨日,汉阴法院一审作出判决,由安康市中心医院赔偿两个家庭共30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并承担相关费用。
■女儿不像自己 父亲起疑心
据悉,2001年5月2日晚,汉滨区产妇李红艳被家人送进安康市中心医院待产。当时产房内还有另一名产妇刘东梅。3日凌晨,两人相隔5分钟相继产下一女。随后,两产妇被安排在同一病房休养。由于孩子同时出生,又同住一间病房,两家觉得彼此有缘,就互相留住址和姓名。
一年后,李红艳的丈夫杜如辉发现女儿长得不像自己,便起了疑心,怀疑妻子做了对不起自己的事。随着女儿一天天长大,亲友和邻居都说孩子和杜如辉夫妇长得一点也不像。为此,夫妻俩经常争吵、猜疑,甚至打架,夫妻关系极度紧张,几近离婚。
当年和李红艳同在一个产房的马恒、刘东梅夫妇也遇到类似情况。
■找到同屋产妇 双方结干亲
李红艳夫妻俩后来想到会不会是当年抱错了孩子?为澄清事实,他们于2003年找到刘东梅,还将其女儿认了干女儿,但未向对方说明情况。
2008年4月,李红艳夫妇下定决心,与第四军医大学物证司法鉴定所联系,并于当月12日和女儿在该所做了亲子DNA司法鉴定,鉴定结果女儿不是自己亲生的。
杜如辉、李红艳夫妇曾找到马恒、刘东梅夫妇反复商量,要求对两家抚养的女儿进行交叉鉴定。可是对方的家里人都不相信孩子抱错了,认为没有必要去做亲子鉴定,就是错了他们也认了。
■同做亲子鉴定 确认抱错娃
7月2日,杜如辉夫妻俩向汉滨区法院递交了民事诉状和有关证据的复印件,状告安康市中心医院,要求换回亲生女儿并索赔精神抚慰金50万。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特别指定汉阴县法院对此案进行立案审理。
8月,安康市中院委托西安交通大学法医学司法鉴定中心做亲子鉴定,结论是刘东梅与李红艳之女有生物学亲子关系,李红艳与刘东梅之女有生物学亲子关系,确认双方当年确实抱错了孩子。
10月23日上午,汉阴县法院对该案公开审理。杜如辉和本案第三方马恒夫妇向法庭陈述,由于医院工作人员的失误,抱错了两家的孩子,两家不仅丧失了对亲生孩子所享有的姓名权、监护权,而且还给两个家庭造成了极大的精神损害,要求医院赔偿两个家庭精神损失费、亲子鉴定费、寻子费等费用共计100余万元。法院当庭未作出判决。
■医院不服判决 提出要上诉
由于两个家庭对孩子归属存有争议,汉阴县法院多次召开双方调解会,终于在11月25日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同意将两个女孩送回到各自亲生父母的身边。随后,双方当事人初步口头答应,将两个孩子的姓名权和监护权变更过来。
昨日上午,汉阴县法院对此案进行宣判。法院认为,被告对原告和第三方生产的婴儿在管护上有过错,造成原告和第三方交叉抱错了孩子,由被告安康市中心医院赔偿原告杜如辉夫妇及第三方马恒夫妇精神损害抚慰金共30万元。同时承担两家人为此付出的鉴定、交通、住院及误工费用共计两万余元。
法院判决后,医院表示强烈不满,认为法院判决缺乏相关证据,院方在婴儿管护上并没有过错,不排除两家存在过失的可能性。他们表示将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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