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丹/绘 |
“二奶妈妈”携私生女写检举信告倒处长爸爸
近日,国内某商务调查网站原文刊登了一篇名
为《赵薇帮二奶妈妈举报“五毒”父亲》的文章。文中说,云南某厅级单位高官存在经济问题,且犯有重婚罪。信件内容里,除一个自称赵薇的女孩写给国务院扶贫办的一封信外,还附有其母亲举报“五毒”丈夫的详细材料。
私生女举报“五毒父亲”
“我是云南昆明市的一名中学生,只有妈妈,没有爸爸(原文如此)的私生女。
附在书信后一份名为《二奶妈妈举报“五毒前夫”》的举报材料上说,顾某是云南省某厅级单位一名处级干部。其从1988年始任镇雄县物资局局长开始,就一直存在经济问题。顾某利用职务之便,让镇雄县物资局下属的瑞雄商号变成自己的小金库,侵吞国家财产。
除经济问题,顾某的生活作风成了被检举的重点。检举信中说:顾某不仅嗜赌、好色,还涉嫌犯有重婚罪。1990年,检举人周玉琼调到镇雄县物资局工作时,已经娶妻生子的顾某利用手中职权,强行占有检举人的身体。检举信中还称,顾某曾接受下属企业的性贿赂。
中学老师变局长“二奶”
“他使我屈辱一生。”记者联系上远在外省打工的检举人周玉琼时,她用这句话来形容顾某给她带来的伤害。
周玉琼和顾某都是昭通镇雄县人。1982年,周玉琼大学毕业后,到镇雄县第一中学任教。“我教语文,工作不算繁重。” 1987年,她被学校送到昆明某教育学院进修学习。期间,镇雄县教育系统组织全县教师评定职称,周玉琼因在外进修错过了这次机会。“评不到职称,一个月少20多元工资。”她很在意那次职称评定。
1989年,在昆明进修完后,周玉琼仍回到镇雄县第一中学教学。“回到学校后,我就不想教书了。”她说,在一次闲聊中,她无意间向一女同事说出她对工作的不满。恰巧,该女同事的丈夫就是镇雄县物资局的职工。
“他建议我调到物资局工作。”周玉琼回忆,在一次宴席上,时任镇雄县物资局局长的顾某主动“邀请”她到物资局上班。1990年,她成了顾某的下属。
当年3月,顾某亲自送她到镇雄县物资局设在瑞丽的瑞雄商号上班。“当时一起去的还有顾某6岁大的女儿及其岳母。他们是去公费旅游。”到瑞雄商号后,顾某的岳母因看不惯她和顾某的关系太近,经常和顾某吵架。“他岳母三天两头和他吵架,每次都指桑骂槐挖苦讽刺我。”周玉琼回忆,从那时起,周玉琼和顾某的关系变得微妙起来。
因受两人关系影响,周玉琼在瑞雄商号工作不到一年就离开了。“我后来到了昆明,他给我找了一个房子住下。”顾某则借工作之便,经常到昆明与她相会。1993年4月28日,周玉琼生下一个女儿。“他知道我生的是女儿后,就再也没有和我见面。”顾某一直想再要个儿子。
为孩子户口曾对簿公堂
1999年,周玉琼的女儿已到上学年龄。她再次找到顾某要求兑现其之前的承诺,解决孩子的户口问题。“他避而不见,我没有办法,只好到官渡区法院起诉他。”两人关系进一步恶化,几乎走到尽头。“他千方百计劝我撤诉,说愿意出50万私了。”但是周玉琼没有妥协,法院审理此案后,把“官民初字第2207号”判决书送到顾某手中。
法院判定,周玉琼1993年生下的女儿是顾某的亲生女儿;顾某每月给女儿200元抚养费,女儿跟周玉琼一起生活。“他给了我们母女20万,但既要租房子住,又要供孩子上学,钱很快就花光了。”此后,周玉琼多次找到顾某商讨女儿的上学抚养问题,但双方一直没有达成一致。
检举信告倒省厅处级干部
与周玉琼通话后,记者从该厅级单位综合处证实,该单位确有顾某其人。“他已经不是处长了,只是一个普通干部。”记者试图了解更多关于顾某的情况,但被拒绝了。
“此事组织上已经作出处理,不想再谈。”一周后,记者再次联系上顾某。得知周玉琼现在仍在四处举报他,顾某非常气愤。“如果她还想好好过日子,就应该教好女儿。”他说,他一直担负着抚养女儿的义务,并为其上学多方奔走。但是,“她一直操纵少不更事的女儿四处造谣诽谤我。”
顾某称,相关纪检部门接到周玉琼的举报信后,2002年就开始对他展开调查。“最后因为超生,我被降级为普通干部,还离岗察看两年。我已经得到应得的处罚了。”据悉,顾某与前任妻子育有两个女儿和一个儿子。2000年,与前妻离婚后,又与另一女子再婚生了一个女儿。加上其与周玉琼生下的女儿,顾某共有5个子女。
顾某现在仍是该厅级单位职工。据了解,今年8月,以某州市政府名义下发的“关于表彰第一批新农村建设工作队优秀个人和先进集体的决定”中,顾某作为123名优秀指导员中的一员,名列其中。
都市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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