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已销售家电下乡产品数量、销售额、补贴兑现额均居试点省第一
本报讯(记者曾小清)为期一年的“家电下乡”首期试点将在12月1日收官。结合新形势,以“一产品带动两头市场”为特点的新试点工作即日启动。截至11月28日,省商务厅完成对已备案销售网点的清理工作。
为规范家电下乡销售市场,商务部将对销售网点发放领取“密钥”,并凭此获得销售资格,同时对其实行可溯源制。
商务厅盘点,我省已销售家电下乡产品超108万台,销售额达15.3亿元,补贴兑现额达1.61亿元。各项指标名列三个试点省(四川、山东、河南)第一。
12月起,“新”家电下乡试点将扩大至全国14个省市,并在原来的冰箱、彩电、手机三大类产品的基础上新添了洗衣机。新试点推广时间长达4年。
省商务厅市场建设处负责人解读,在国家强力启动内需的形势下,“新”家电下乡政策不仅体现惠农,而且致力于让更多企业参与进来。
最突出特点表现在,考虑到小企业实力不足,新政允许“投标人可以选定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投标”;产品获得“国家免检”不再是基本条件,而是增加和提高了对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能力”和“质量体系建设”等方面的要求。
四川中标企业最多
家电下乡渠道带动了长虹35亿元的销售。长虹相关负责人表示,农村市场总体还有50%空缺,受灾地区则高达90%,市场空间广大。
从全国155家中标企业的规模可以看到,农村消费市场已成了企业炙手可热的新天地。而竞争者中,首次出现了外资企业身影。省商务厅表示,我省新中标企业达10家,包括长虹、超迪、超臣这三家生产企业。加上原来中标的企业,我省一共有20家企业中标,是14个试点省市中入围企业最多的。
我省试点工作将于2008年11月30日结束,试点时的中标产品的标识卡发放截止到2008年11月30日,销售截止到2009年4月30日,之后不再享受补贴政策。同时,按新政策要求,我省已完成对已备案销售网点的清理,全省保留的销售网点9168个,比清理前减少2203个。
试点工程发挥更大作用
省商务厅表示,将针对51个地震重灾县(市、区)和三州及雅安、巴中、广元等贫困山区专项调研结果,结合灾后恢复重建政策和农(牧)民定居计划及贫困山区扶持政策,尽快探索出一些家电下乡推广工作的特殊措施。
新建网点实行管理责任可追溯原则,同一个销售或维修服务网点,只能由一家中标企业进行备案并承担管理责任,不得多头备案导致责任不清。中标企业除直营网点外,对加盟和授权网点应允许其经营者自愿选择中标企业。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受理网点备案,可按中标企业备案先后顺序或网点经营者自愿选择的原则,明确销售、服务网点管理责任归属于某个中标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