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查明,这一犯罪组织从2006年开始发展下线,组成网络。其团伙成员先后流窜于辽宁、内蒙古、河北、山西、陕西等五省区从事传销活动,因其从事传销活动时均以“中绿”字样为公司名称作为幌子,传销业内称之为“中绿网”。
2007年8月以被告人汪爱琴为首的300多名传销人员在渭南城区进行非法经营犯罪活动。
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汪爱琴、李武荣等23人的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其中被告人汪爱琴非法经营金额近498万元,被告人李武荣非法经营金额240.7万元,其余被告人非法经营金额都在40万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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