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石家庄11月30日电 (王更)从今年开始至2010年,石家庄市要在具备条件的商贸楼宇、居民楼栋、院落建立党支部,逐步形成党工委建在街道、党总支(党委)建在社区、党支部建在楼院、党小组建在楼栋的社区党的组织体系新格局。
石家庄市委组织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党建工作的若干意见》,对社区党建工作提出了新要求。
《意见》在健全社区党建工作体系、提升社区工作者素质、增强社区党员队伍活力和社区党建工作保障能力,以及确保社区党建工作高效运转、提高社区党建工作水平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意见》明确规定,建立社区工作站。社区工作站在社区党组织和居委会的指导监督下建立健全受理、办理居民诉求的工作程序,使社区党建、居民自治与上级部门形成规范、稳定、有效的工作衔接机制。从2009年开始,各区要选择1-2个社区开展试点工作,取得经验后逐步推广。
建立社区党员义工制度。鼓励社区党员通过认领公益岗位、开展志愿服务等形式,组建党员义工队伍。各社区建立党员义工活动档案,采取挂牌定星等方式,加强党员义工管理,促进党员在社区作贡献。到2010年,全市社区党员义工队伍组建率要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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