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特写
8小时艰难谈判
11月29日18时多,民警闻讯赶到现场。最初,男子情绪极不稳定,门外有些响动,或防盗门有轻微的响声,他就在房内大喊大叫,“你们不要动,再动,我就杀人质!”同时要求见网友香香。
新华公安分局副局长全卫强、社区民警刘会良耐心对话,不敢激化他的情绪,一边答应去找香香,一边给他讲道理:“你还年轻,一时头脑发热犯了错误,现在你还没有形成严重后果,你可不要继续发展了。你也不要想那么严重,不要伤害人质。”
得知男子懂些法律后,全卫强、刘会良与他讲起法来:“你既然懂法,更不要一错再错。你的行为现在要是中止了,在法律上有从宽情节,而且还没有严重后果。不会有什么大事。我们保证你的安全。”“我反正已成这样了,你们会开枪打死我的!”男子在房间内叫着,坚持要见香香,否则要给人质放些血,让警察看看。
听到这种话语,门外的民警立即向领导进行汇报。领导分析认为,叫香香来太危险,便叫来香香的舅舅,但效果并不明显。
双方一直僵持着。有时候,全卫强、刘会良隔着已破损的猫眼,观察男子和人质情况。男子脸上全是汗,看起来处于极度紧张之中,手拿着刀,勒着人质的脖子。男子担心警方从猫眼里射击,一直让人质在他前面。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警方在谈判的同时,也准备了其他的方案,包括在适当的时候开枪射击。但警方认为,只要有一丝谈判成功的希望,也不放弃谈判,因为谈判是最好的方式。
谈判过程中,警方还通过男子的网友,了解男子的性格特点,以便下一步谈判。民警调查得知,该男子叫张旭,从小父母离异,随着父亲生活,主要由奶奶抚养长大。他平时爱打架,有时偷家里的钱,开始学习成绩还不错,后来也不上学了,成了一个混混。一年多来,他常常在网吧、医院长椅上过夜,有钱时到便宜的小旅馆住宿。认识香香后,他对香香非常倾心。
张旭认为,警察早晚会枪毙他,产生破罐子破摔的想法,对警察说:“我被枪毙后,把我的遗体捐献出来,所得的钱一部分给我父亲,一部分给香香。”
全卫强、刘会良发现张旭对香香很倾心,便顺势引导:“香香要是过来,看到你这个样子,对你会产生什么想法呢?香香不过来,看不到你这个样子,对你倒是好事。你一定要悬崖勒马,中止你的行为,不要伤害人质。你要堂堂正正做人,做个好人。”
张旭的情绪稳定了许多,还把人质推到猫眼前,对民警说“你们看看,我动她一根毫毛没有?”还让人质说话是否受到伤害。人质玲玲大声对门外的警察说:“我没有受到伤害”。
六七个小时后,时间进入30日,张旭不再坚持叫香香来,还称警察刘会良为叔叔:“那个叔叔长得特像我的父亲。看到他,就像看到我的父亲一样。”双方的话题转变为出去以后怎么处理他、他能不能被放走。
30日1时40分左右,张旭说,“你们再给我40分钟时间,让我考虑一下,再做决定。”
全卫强、刘会良答应给他半个小时。
就这样,到30日凌晨2时10分左右,张旭打开房门,自己先走出房门,向警方投降,接受了民警的控制。人质玲玲也被安全解救,毫发无损。
◎后记
一个成功的谈判案例
犯罪嫌疑人投降,人质获救。警方分析称,警方谈判成功,劝降持刀男子,安全解救人质,这是一个比较圆满的结局。对于警方来说,这是一个成功的谈判案例,不使用一枪一弹,安全解救了人质,化解了这场危机。而对于该男子来说,这也是一个最好的结局,他不伤害人质,最终缴械投降,在法律处理上肯定会予以考虑。
河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教师冯军认为,这是一次成功的谈判案例,可以给警方许多经验和启示。不能否认,劫持人质事件是严重的暴力犯罪,在人质生命受到威胁时,警方可依法采取各类措施,必要时可以开枪射击,甚至当场击毙歹徒。同时,警方也应寻求多种途径,以达到最完美的结果。石家庄警方这次通过8个小时的谈判,劝降该男子,就是一个典型的处置案例。此事还表现出石家庄警方的指挥能力和一线民警的谈判能力,表现出民警的智慧。试想,如果民警没有较高的谈判技巧,面对情绪激动的男子,不知道如何谈判,结果就可能成另一个样子。因此,警方加强武器装备、武器使用的同时,应加强其他方面的能力,比如在本次事件中民警表现的谈判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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