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的南国,暖中带寒。
但对于服刑人员王兵(化名)来说,这个日子却承载着超乎寻常的意义。在广西南宁市监狱局的大门外,面对不远千里、早早赶来迎接的父母妻儿,这位来自内蒙古大草原的“失足汉子”脸上洋溢着新生的光彩!
1988年,因贩卖毒品,王兵被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同年被送达广西英山监狱服刑。
在近日举行的广西第五次服刑改造积极分子代表大会上,当回忆起那段“灰色人生”时,王兵陷入了深深的自责和忏悔之中……
“初来乍到”的日子,他想得最多的不是潜心接受教育,认真改造自己,而是如何寻机开溜,逃避刑罚,万念俱灰的时候他甚至想到了死……就在这个时候,监区的警官反复找他谈话,耐心地倾听他的悲观绝望,并苦口婆心地给他讲政策、讲法律、讲改造,以及今后仍有希望的美好人生……在监区警官的循循善诱和关心帮助下,王兵终于深刻认识到自暴自弃不仅是怯懦的表现,更是对自己、对亲人的不负责任,只有面对现实,用真诚悔改的行动去争取社会的宽容和亲人的谅解,才是他惟一的出路。
“恨其罪,爱其人”,这是广西监狱警官们常常挂在嘴边的一句“口头禅”,为了管理和教育好这些“特殊人群”,他们始终坚持和认真落实好“惩罚与改造相结合,以改造人为宗旨”的监狱工作方针,并在“因人施教、分类教育、以理服人”的原则指导下,抓好服刑人员的“三课教育”、个别教育、入出监教育和辅助性教育。一位对监狱管理工作深有研究的警官告诉记者,“三课教育”对于像王兵这样的“初到者”颇为见效。
在英山监狱这个特殊的大家庭里,王兵不仅学会了明辨善恶是非,学会了如何控制自己的情绪,还磨练出一番特技来。说到自己的宝石生产技术,王兵自豪地告诉记者,在劳动改造中,监狱警官常常对他们说“要把刑期当学期”,为了尽快掌握生产技能,他虚心地向一些有经验的老犯请教,不断自我总结经验,不仅常常超额完成任务,而且打磨的宝石的质量都达到了较高的水准,所有这些让他顺理成章地当上了小组组长,也正是因为这些成绩,让他多次被评为监狱级乃至省级改造积极分子,十几年来,他用辛勤劳动和严守纪律为自己获得了累计减刑6年9个月。
俗话说“一分辛劳一分收获”,为了多角度、全方位地激发服刑人员积极向上的内心需求,使大家在处遇机制的激励下积极改造,进而转化为自觉改造,广西监狱系统不断改进和完善分级管理、分级处遇制度,严格规范对服刑人员的考核奖惩,丰富处遇手段,明确处遇层次,通过一系列、有条件的区别对待制度,让服刑人员的改造生活处处体现出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
记者在南宁市监狱局采访中发现,这里的硬件设施几乎堪称完美,除了标准的篮球场、足球场、图书馆和电脑室以外,还有超市、阅览室等休闲读书场所,而且一年四季绿树常荫,鸟语花香。
不仅如此,为了推进监区文化建设,营造和谐宽松的改造环境,广西监狱系统还通过加大监区文化建设基础投入。此外,他们还充分利用社会资源,积极与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中心联系,设立狱内“法律服务工作站”或“法律援助中心”,为服刑人员提供法律援助,维护合法权益。值得一提的是,狱内短信沟通平台的搭建,更是为服刑人员及其亲属的联系架起了一座便捷、温馨的桥梁。
目前广西共有3个部级现代化文明监狱,1个省级现代化文明监狱,37个监区被授予标准化现代化文明监狱监区称号。
自2002年四次服刑改造积极分子代表大会以来,全区监狱系统有335个单位(集体)和728位警察荣立一、二、三等功;有15个单位(集体)和30位同志被评为省部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全区服刑人员改造质量稳步提升,改好率达98%,再犯罪率仅为1.61%,刑释人员重新犯罪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全区共有5056人次评为省级改造积极分子,79130人次评为监狱级改造积极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