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能在换届选举中当上村党支部书记,公然向本村的几名党员行贿。结果,党支部书记没当上,反丢掉了党籍。这是日前发生在(山西)长治县的一起贿选案件,这也是山西省第八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开展以来查处的第一起贿选案。
全省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开展以来,长治县进行了广泛的宣传发动,并结合村委主任和党支部书记"一肩挑"的实际,同步开展了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在这一进程中,有人反映西火镇桥头村党员丁某在竞选村党支部书记的4天时间内,先后向本党支部党员行贿1.1万元。接到举报后,县纪委第一时间赶到该村,在当地派出所配合下依法查清了贿选事实。鉴于其行为严重破坏了党的风气,影响了基层组织正常选举程序,县纪委对贿选当事人丁兰锁给予了开除党籍处分,对接受贿赂的5名党员分别给予了留察和严重警告等处分,并将处理结果在当地新闻媒体进行了公开通报。 (来源:山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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