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北京12月1日消息 记者1日从教育部获悉,应对当前的经济形势和依然严峻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教育部与有关部门正在积极研究四项“新政”,拓宽毕业生就业渠道。
首先,教育部正在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制定落实办法,对到西部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达到一定年限的高校毕业生,由国家代为偿还其学费和助学贷款。
同时,教育部将统一制定对参加现有各类基层服务项目的毕业生实行考研加分政策,对参加基层就业项目服务期满的高职毕业生实行免试入学读成人本科的政策。
第二,教育系统将加大力度落实部队征兵主要面向各类院校毕业生的新政策,与有关部门共同对2009届高校毕业生采取5、6月份进校进行预征的办法。同时,为入伍当兵的高校毕业生制定长远发展计划,包括从2009年起,政法院校招收退役士兵入学、部队招收士官时,都对具有高等教育学历的士兵优先录取,并逐步扩大比例;对高职学历的退役士兵实行免试入读成人本科的政策;对具有高等教育学历的退役士兵实行考研加分的政策。
三是进一步扩大农村教师特岗计划,建立并完善高校毕业生补充农村教师岗位的长效机制。2009年,将招募约3万名高校毕业生到西部“两基”攻坚县县以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任教,并推动中西部地区实施地方项目。同时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今后在农村学校教师岗位空岗空编时,优先录用特岗计划服务期满毕业生。
四是增加工学等相对紧缺学科专业和生源较好学科专业的招生规模,适当增加现有专业学位招收全日制研究生的规模。同时将适当扩大普通高校第二学士学位和成人本科二学历应用型人才的招生规模。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各项政策正在细化中,具体措施将尽快落实。
近年来,中国已形成了市场导向、政府调控、学校服务、用人单位和学生双向选择的高校毕业生就业体制。2008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在宏观经济形势严峻,部分地区遭受自然灾害的情况下,仍然实现了就业率水平的稳中有升和就业人数的较大幅度增长。
据统计,2009年中国将有高校毕业生611万人,比2008年增加52万。
国家鼓励高校毕业生等创业 三方面完善扶持政策
“国家将加快清理和消除阻碍创业的各种行业性、地区性、经营性壁垒,全面实行收费公示制度和企业交费登记卡制度,全面落实有利于劳动者创业的税收优惠、小额担保贷款、资金补贴、场地安排等扶持政策,支持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展开。”重点指导和促进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和返乡农民工创业,积极采取措施促进军队复员转业人员、留学回国人员等创业。力争用3到5年的时间,实现劳动者创业人数和通过创业带动就业的人数大幅增加,基本形成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的制度和政策,使更多有创业意愿和创业能力的劳动者成功创业。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马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