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宁波12月1日电 记者余东明通讯员吴张军利用“身材”修长、操作灵活的铁壳船靠帮港口货轮,偷盗洋垃圾屡屡得手。“海盗”已成为浙江一些沿海港口的公害,更令执法者头疼不已。今日,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对10名“海盗”作出一审判决,着实让浙江边防总队海警二支队官兵们扬眉吐气,也极大地震慑了“海盗”们猖獗的气焰。
周真君(化名)是这群“海盗”的头目,今年7月16日,他和他的九名“弟兄”驾驶铁壳船来到了宁波港七里屿北锚地登上“TONGANHAI”货轮,在垃圾中拣出铜、铝、不锈钢等废旧金属,装上了自己的铁壳船。
正当他们准备驾船逃之夭夭时,被当时正在追踪另一个盗窃团伙的海警二支队侦查员发现,海警艇在北仑将该团伙成员全部抓捕。
经查,周真君团伙从船舱内窃得铜、铝、不锈钢等废旧金属1.66吨,价值人民币38280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10名“海盗”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且系共同犯罪。由此,周真君被判有期徒刑四年,其余九人均被判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
据悉,近年来,随着驻地废旧金属拆解业的兴起,海上偷窃废旧金属案件逐渐增多,而且在宁波港附近形成了盗销网络。“这一案件的成功办理将鼓舞我们的士气,又能震慑犯罪分子嚣张的气焰。”海警二支队唐名堂支队长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