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法院拍卖的井口镇政府原办公大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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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沙坪坝井口镇,一当事人展示法院的民事裁定书 记者 张路桥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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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坪坝区井口镇镇政府因以抵押方式为他人贷款担保,受到连累,2005年11月,市一中院对井口镇镇政府办公场所房产公开拍卖以偿还贷款。渝中区个体商人梁金龙、周渝生竞拍到其中1700余平方米。拍卖生效后,井口镇镇政府却继续占用办公至今。
镇政府办公楼被法院拍卖 市一中院2005年11月下达的民事裁定书显示,当地一家摩配公司曾向沙区某银行贷款518万元,井口镇政府下属企业为此担保,抵押物就是镇政府所在的办公楼等房产。
后因该公司无力偿还贷款吃上官司,败诉后担保方受到连累。
2005年11月初,市一中院对镇政府抵押房产进行公开拍卖,渝中区个体商人梁金龙、周渝生通过分零方式以59.05万元竞拍到其中1721平方米,其中包括镇政府原来使用的办公楼、井口工业园招商办所在楼房和井口街道社会保障服务大厅等。之后,周、梁两人在法院拿到了上述房产的房屋所有权证,并进行了公证。
占用三年拒办移交手续 周渝生称,他们买下上述房产后,镇政府的新办公楼还在打基础,要是他们要求立即搬离,镇政府多个部门、几十号人确实没有地方办公。考虑到多方面的原因,他们最后同意了镇政府的要求,不过要求支付租金,租金的标准为办公楼每月每平方米7元。
周渝生称,从2005年11月起至今,镇政府没有给他租金,也没有移交房产。
梁金龙介绍,今年初,镇政府搬迁到了只有几步之遥的新楼办公,他们听说之后赶紧找到镇有关领导,希望能尽快办理移交手续,他们好用来开办实业。“可得到的答复总是"你们等着嘛"”。
梁金龙称,他们将情况反映到拍卖办公楼的法院,但法院要求他们和镇政府“协商解决”。
回应:愿以适当价格回收 昨日下午,记者就此事来到井口镇党政办联系采访,一名叫冯定兴的工作人员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周、梁两人确是通过拍卖获得镇政府原办公楼1700多平方米的产权,镇政府对此没有异议,他们支持法院的判决。但对于镇政府占用民房三年不支付租金,也不办理移交手续,冯定兴没有正面回答。
采访临近结束时,冯告诉记者,没有办理移交手续是因为地块有纠纷,他解释该处属于集体用地,需要周、梁两人和土地被占用的村自行协商;而且镇政府愿意以高出拍卖价10~20万左右的价格把房产回购回来。对此,周、梁两人表示不同意,认为镇政府应该先移交,再谈回收的问题。
周、梁两人何时能够拿到本该属于他们的房产?本报将继续关注。
本报记者 郑军 实习生 李雪琴
(责任编辑:杨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