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将进一步完善监测和调控制度,全面监测和分析失业和岗位流失等情况。密切关注企业特别是大企业停产、裁员现象,积极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各种手段,对失业进行有效调控,避免产生严重的失业状况。
海南省人事劳动保障厅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凡不能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并妥善解决拖欠职工债务的,不得裁减人员。
要鼓励国有大中型企业通过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做到多分流少失业,实现岗位的平稳转换。
同时,凡职工安置方案和社会保障办法不明确、资金不落实的企业,不得进入重组改制和破产程序。对关闭停产企业已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及时足额发放失业保险金。
此外,海南省还将加强和改进对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服务,特别是帮助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尽快就业。
(责任编辑:张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