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昨日一场房交会上,身着制服的女保安让人误以为是女警。 记者许少峰摄 |
我省10万余名穿制服的非公检法人员中,违规着仿警察制服的占12. 6%——
“仿警服”泛滥引起高度重视 湖北将大举整顿
记者吴昌华 通讯员罗君临
远看像警察,近看是保安。各种安保人员的“警察制服”形象,惹百姓反感,也引起省领导高度重视。昨日,省公安厅、省工商局、省纠风办联合召开全省电视电话会,部署开展为期1个月的专项清理整顿。
仿警服泛滥公安厅长批示
今年8月,省公安厅治安总队调查表明,一些商场、医院、大专院校、银行、社区等单位安保人员着装混乱,穿着仿警服现象突出。
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厅厅长吴永文作出批示:社会上穿着仿警察制式服装及标志的问题十分突出,严重损害人民警察的执法形象。对此要高度重视,不能无动于衷。
如何界定“仿警服”
按照公安部、财政部、监察部、国务院纠风办联合下发的《仿制人民警察制式服装及其标志的判定规则》,凡在服装款式、颜色与人民警察制式服装相仿的情况下,所佩戴的帽徽、领花、肩章、胸徽、号牌、臂章、领带、领带夹、腰带、帽饰带及袖口绣花图案等部件,在图案、颜色及规格与人民警察制式服装标志相仿,且在2个以上(含2个)部位同时搭配使用,并足以造成公众视觉混淆的,即视为与警服装及其标志相仿,均应纳入清理。
治源头,违规生产罚1万元
省公安厅介绍,根据公安部规定,警察制服及其标志由公安部统一监制并由指定的企业生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销售仿警服。
调查显示,仅武汉、孝感两市具有制服生产能力的厂家多达200余家,除公安部和中国保安协会定点的14家生产企业外,其余厂家均不具有制式警服和保安服生产资格。全省所出现的仿警察服,大部分系武汉相关企业违规生产。
根据部署,凡擅自生产、销售仿警察制服及其标志的,警方责令其停止非法生产销售,处警告或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并由工商部门依法处理,直至吊销营业执照。无照经营的,予以取缔查封。
对定点生产企业违规生产、销售的,由省公安厅报请公安部和中国保安协会取消其定点生产资格。
据介绍,此次清理整顿的重点是武汉、宜昌、十堰、孝感、襄樊、荆门等地。先督促辖区单位自查自纠,对重点单位实行挂牌督办。12月26日以后,发现继续穿着仿警服及佩戴仿制标志的,依法从严处罚。省公安厅公布查处“仿警服”举报电话(027)67122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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