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家“准小贷公司”通过核名
半岛都市报12月3日讯 (记者 王媛) 3日上午,青岛市工商局,市金融办、以及部分投资企业,专门针对成立小额贷款公司的有关问题进行了一次业内发展座谈。座谈中记者获悉,青岛市已将小额贷款公司的申报主管、行政区划都下放到了各县级市,目前,全市已经有3家准小额贷款公司迈出了工商核名的第一步,正准备接受实质性审查,这3家“准小贷公司”在胶州、城阳、即墨各有 1家。
据了解,今年上半年,青岛有关部门就已经开始考虑开办小额贷款公司,市工商局还曾专门对南方的小额贷款公司进行了考察。自10月22日市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的通知》后,到市工商局、市金融办咨询的企业空前集中。随着经济的发展,服务对象已经扩展到了中小型企业。
市金融办的相关负责人介绍,县级市政府是推广小额贷款公司的第一责任人,小额贷款公司的成立也要到各县级市、各区的相关部门申请。大致的申办程序是:先到工商部门进行核名,再到各市区的相关主管部门申报,主管部门召集当地的工商、公安、银监、人行等职能部门联合审查,审查通过后再以当地政府名义报到青岛市,并由市级部门再次对材料的真实性、完备性进行联合审批,最后递交到省金融办批准。所有前置审批完成之后,最后再到各地工商局登记注册。青岛7区5市各地主管部门分别是:市南区:发改局;市北区:服务业发展局;四方区:发改局;李沧区:发改局;崂山区:经贸局;城阳区:金融办;黄岛:发改局;即墨:金融办;胶南:财贸局;胶州:金融办 ;平度:财贸局;莱西:财贸局。
到工商部门核名是小额贷款公司的第一步,据市工商局企业注册处处长周洪俊介绍,目前,全市已经有3家“准小额贷款公司”通过了核名 ,分别在胶州、城阳、即墨。
企业命名等有严格限定
据周处长介绍,小额贷款公司的企业命名具有严格的限定,名称必须有4部分组成,包括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特点、组织形式。其中,行政区划直接下放到县级市,如果在区,必须要冠“青岛市”;所有的名称均不能冠“山东省”。字号属于自行命名 。行业特点硬性指定就是“小额贷款”。而组织形式,工商部门提倡以“有限公司”的形式出现,在当地工商部门就可办理登记注册。
此外,对于股东驻地也有限制,要求股东一般应为所在县市区的企业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经济组织,不能是外商投资企业。公司必须设立董事会、监事会。经营范围将不再是由工商部门裁定,而是在前置审批中,由金融办决定。
在小额贷款公司的注册中,注册资本只能是货币。小额贷款的主发起人须为管理规范、信用优良、实力雄厚的当地骨干企业,净资产不低于5000万元,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连续三年赢利且利润总额在1400万元以上。小额贷款公司70%的资金仅能做每笔50万元以下的贷款,剩余的30%,每笔不得超过注册资金的5% 。此外,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 ,小额贷款公司从银行业金融机构获得融入资金的余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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