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长春12月3日电(记者宗巍)从2009年1月1日起,吉林省长春市接待旅客住宿的休闲按摩会馆、浴池、美容美体SPA会馆等均纳入旅游业管理范围,同时封闭小区内不准开设旅馆。这是记者日前从长春市公安局了解到的。
长春市公安局日前出台《长春市公安局关于办理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的暂行规定》,对旅馆业的管理范围重新界定,凡在长春市行政区经营的接待旅客住宿的旅馆、饭店、酒店、招待所、度假村、休闲按摩会馆、商务足道、美容美体SPA会馆、浴池及其他类似单位不论何种经营体制或方式,均纳入旅馆业进行管理。
同时规定,封闭小区内不准开设旅馆。利用地下空间开办旅馆的,出入口和通道必须有两个以上,安全出口要直通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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