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行累累 组织偷渡300多人 为查出“老一”、“小宝”的踪迹,办案组兵分两路对温州等地的遣返人员进行逐一审查,再汇总到一起进行比对、研究。
功夫不负有心人,办案组在走访中,大量遣返人员纷纷站出来,控诉该团伙犯下的累累罪行。一位偷渡者反映,他在出国前曾听过他人介绍,“老一”的女朋友好像是文成县人,名叫什么“菊”,还有一个女儿。
根据这一线索,办案组赶赴文成县。几经周折,他们找到了“老一”的女朋友,得知“老一”(真名李熊阳)系湖北沙洋县人,1981年出生。2007年9月17日,李熊阳在广州一家网吧里落网。
对于“老一”走上歧途,众人无不感到可惜,因为他早年曾在乌克兰留学,琴棋书画样样精通,能说多国语言。在落网前,“老一”已在广州建立自己的外贸公司,在乌克兰、俄罗斯做外贸生意,每年可赚几十万元。面对冰冷的手铐,“老一”说的第一句话就是:“我知道这一天迟早会来的。”
“老一”交代,在乌克兰,他和“小宝”单线联系,接受工作任务,负责安排其他打手管理仓库里关押的偷渡人员,再伺机组织偷渡者到其他国家。
顺藤摸瓜,办案组很快搞清楚幕后老板“小宝”真名叫郭国辅,1981年出生,福建平潭县人。
经过长达几个月的跟踪调查,办案组终于在福建省福州市发现“小宝”的踪迹。如今的“小宝”,已是福州一家夜总会的老板,其社会关系复杂,生性多疑,且居无定所,名下有奔驰等名车,还有可能持有枪支。
经公安部同意,2007年11月,办案组从丽水调集了数十名全副武装的特警,前往福州对“小宝”进行秘密抓捕。11月7日下午,办案组在“小宝”赴晚宴的路上,将其成功抓获。
“小宝”在今年8月5日的庭审中,承认自己组织了300多人经俄罗斯、乌克兰偷渡到西欧国家。
9月19日,法院以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抢劫罪、强奸罪(未遂),数罪并罚,判处郭国辅有期徒刑十九年,并处罚金120万元;以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抢劫罪,分别判处李熊阳、周灵伟、夏焕勇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10万元;以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分别判处金雪峰、李清华有期徒刑三年、八年,并处罚金3万元、30万元。
9月25日,郭国辅等人不服判决,向丽水市中级法院提起上诉。11月7日,丽水市中级法院作出维持原判的裁定。(周大彬 夏文花)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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