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销赃灭迹独揽钱财 相继杀害生意合伙人、情人等作案后分尸灭迹案件
今天一审宣判 八年夺八命四名凶手被判死刑
本报讯(记者洪雪通讯员高志海实习生石月炜)为了销毁不利证据和吞并他人财产等原因,44岁的夏克明8年多时间里指使并伙同其弟夏克治、杨辉、陶纯先后杀害8人,并分尸灭迹,其中被害人包括杨辉的妻子。
今天上午,二中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盗窃罪、帮助毁灭证据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单独或数罪并罚分别判处4人死刑,并分别处夏克明2000元、杨辉5000元罚金。
同时,4人被判连带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各项经济损失共计355万余元。
庭审现场
听到死刑判决夏克明叹了口气
今天上午,因为前来旁听的被害者家属太多,因此法庭临时将宣判地点改在了该院最大的2法庭。
原本9点30分的开庭也被推迟到了10点30分才开始。
随着一阵镣铐声,夏克明及弟弟夏克治、同伙杨辉、陶纯被法警押解进了法庭。
“不许随便看。”法警警告一直扭着头看旁听席上的夏克治,而走在第一个的夏克明则没有看旁听席。
当宣判开始后,夏克明紧闭双眼,握紧双手,审判长用了20分钟才将54页的判决书宣读完。
最后,法院以故意杀人罪、盗窃罪、帮助毁灭证据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单独或数罪并罚分别判处4人死刑,并分别处夏克明2000元、杨辉5000元罚金。同时,4人被判连带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各项经济损失共计355万余元。
当听到自己被判决死刑,夏克明叹了口气,直到被带出法庭才睁开眼睛。
走私怕人揭发勒死人灭口
曾在某外贸公司做经理的夏克明负责公司的进口国外产品外贸业务。1999年,公司需要进口大批电缆,夏克明就和曾经的狱友刘某一起做。
1999年12月,夏克明因伙同刘某走私货物被海关审查。夏克明认为,只要刘某不说,自己就不会有事。
夏克明后来交代:“我给我弟弟夏克治打了电话。他说,干脆把他做掉算了,我同意了。”
在得到夏克明的许诺之后,夏克治纠集杨辉和陶纯将刘某劫持,用绳子将刘某勒死。
安然无恙后的夏克明认为,其被海关查处时所交纳的钱款都返还给了外贸公司自己的上司李某,而李某却“赖着”不还。在跟踪三四天确认李某住处后,2000年某天,夏克明等4人将李某杀害分尸。
案件追溯
杀死情妇肢解蒸煮后弃尸
对夏克明的这些劣迹,与其一起成立医疗设备投资公司的生意伙伴杜某略知一二,因为杜某是其情妇。
夏克明担心杜某知道太多,为了消灭证据,2007年1月25日他伙同他人将杜某从公司骗到事先租好的楼房内杀死,随后又将她的丈夫文某骗到同一地点杀死。夏克治等将二人的尸体、蒸煮后弃尸。
完事后,夏克明立即返回杜某公司,将杜某的一台笔记本电脑偷走,以掩人耳目。而自作聪明的夏克明的这一行为被公司所在大厦的监控录像全部拍下,从而导致其杀人行径最终暴露。
疑妻子有外遇凌晨下毒手
此外,杨辉因认为妻子宋某有外遇,且双方因感情不和素有矛盾,遂于2005年2月4日凌晨4时许,杨辉在家中乘宋某熟睡之机,采用绳索勒颈的方法将宋某杀害。
为灭迹,还将尸体肢解后伙同夏克治驾车将尸块抛弃。
2007年3月30日,杨辉被抓获后,侦查机关在其暂住地起获两支具有杀伤力的气手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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