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 台湾检方特侦组为侦办陈水扁家族涉嫌海外洗钱案,4日传讯多名证人,持续追查陈水扁一家与台湾金融控股业者的关系。而台北地方法院当天在一审判决涉嫌向陈水扁泄密的前“调查局长”叶盛茂时,认定陈水扁家族海外秘密账户的资金都是不法所得。
台北地方法院4日作出一审宣判,叶盛茂因涉嫌将海外洗钱情资、公文提供给陈水扁,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台北地院合议庭并调查认定,陈水扁家族海外密账的资金都是不法所得,资金运作过程是洗钱行为。这一定性可能对洗钱案被起诉后的审判产生影响,因此备受关注。
合议庭认定,扁家海外密账的资金,从2006年的1600万美元到2007年的2100万美元,其中增加的500万美元,时间不到一年,与扁家人收入天差地别,在无任何目的(如投资理财)下,不顾转账手续费及汇兑损失,于同家人之间短期且大笔资金互相转移,且海外资金“只进不出”,足见海外资金的移转,为洗钱行为,目的在躲避追查。
陈水扁家弊案也即将收网,特侦组原定首批侦结起诉“国务机要费”、竹科龙潭购地、南港展览馆招标及扁家洗钱等四案,但在中信大少辜仲谅坦承为中信金并兆丰金案而行贿扁珍3亿元新台币后,检方认为此部分案情已大致厘清,倾向下周五大案一并侦结,届时扁珍将被依贪污罪起诉,不法利益超过10亿元。
特侦组4日上午传讯台北101董事长陈敏薰,调查她与陈水扁家的资金往来情况。同时被传讯的还有陈敏薰父亲陈重义、母亲陈王宝莲等6人。特侦组发言人陈云南拒绝透露侦办详情,仅表示“今天约谈的都是证人”。综合新华社、《东南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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