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12月5日电 据台湾《联合晚报》报道,台“行政院会”4日上午通过“大学法”第25条及“专科学校法”26条的修正草案,对开放陆生来台及采认大陆学历,正式进入法制立法的程序。台“行政院长”刘兆玄表示,这几个修正案具有打开两岸文教良性交互及实质交流的重要意义。
台“教育部高教司长”何卓飞表示,由于社会对开放两岸交流仍有疑虑,因此将采取“三限六不”原则,审慎推动后续相关措施,以保障岛内学生的权益。
他再次重申三限六不的属性,三限即指一、限制采认大陆高等学校的数目,仍以大陆办学绩优、声誉卓着的学校为限,二是限制来台陆生总量,这部分原则是以每年度在台招收学生的的百分之零点五到百分之一为上限。第三是限制医事学历采认。
至于“六不”,一是对陆生来台不牵涉加分优待,二是不会影响台湾学生的就学权益,陆生名额采取外加,三是不编行奖助学金,当局预算不会为陆生编行奖助学金,四是不允许陆生校外打工与兼职。五是不会有就业问题,第六则是不得报考公职人员考试。 (来源:人民网-台湾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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