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2月5日电(记者李舒)北京市交管局5日公告,根据北京市政府发布的新一轮车牌尾号轮换停驶规定,下周起“尾号停驶”再次轮换,每组号牌停驶日依次向后推一天。这一轮停驶规定执行到1月4日止,其间交管部门将严查遮挡、涂改号牌等违法行为。
据北京市交管局新闻办通报,9月28日,北京市政府发布了《关于实施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明确规定:按车牌尾号每周停驶一天的车辆车牌尾号分为五组,定期轮换停驶日,具体由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提前公告。根据《通告》,交管部门已提前一周广泛公告车牌尾号轮换停驶新一轮规定将于12月8日(下周一)开始实施。
交管部门提示:下周一即12月8日起至2009年1月4日止,新一轮车牌尾号停驶规定开始实施,星期一停驶尾号为4和9的车辆,星期二停驶尾号为5和0的车辆,星期三停驶尾号为1和6的车辆,星期四停驶尾号为2和7的车辆,星期五停驶尾号为3和8的车辆;限行含临时号牌,机动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按0号管理;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
记者了解到,《通告》执行2个月以来,北京交警在路面检查和高科技执法监控中,仍发现个别司机心存侥幸,故意违反《通告》规定驾车上路的情况,特别是故意遮挡、污损或不悬挂号牌。交管部门表示,对此行为已作出专门部署,将加大对违反“五日制”限行规定和涉牌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继续严格执法,充分应用电子眼、监控头、移动执法车等高科技非现场执法设备,对五环以内的主要干线、环路实施无缝隙监控,在城区主要道路和环线进出口、进出京联络线处部署专门警力,对主要城区道路进行重点筛查,加大路面执法力度。违反“五日制”限行规定出行的,依法处以100元罚款;未按规定安装号牌、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的,依法处以200元罚款、记6分。
(责任编辑:马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