敲诈所得竟按股分红 警方打掉一的色情敲诈"公司"
拉客女、卖淫女、擦皮鞋女和个体旅社老板组成一个色情敲诈、抢劫团伙。这个团伙组织严密,分工明确,专挑候车的单身男子下手,将其色诱至黑店敲诈。这伙人在合肥市长途汽车站附近疯狂作案30余起,涉案金额3万余元。
外地客掉入“色情陷阱”
今年9月10日中午,瑶海公安分局刑警三队接河南省固始县的程某报案:他上午到合肥长途汽车站买了一张13时30分开往苏州的长途客车票。11时许,他在附近大排档吃过饭,准备返回候车室。当走到候车室门前时,一中年妇女拦住他的去路,说她家是开旅社的,劝他去“钟点房”休息一下,只需10元钱。程某信以为真,跟着她去了。
程某被带到小巷深处一间房子时,发现这里并不是旅社。这时,他想离开已经来不及了,一位20多岁的“小姐”一把将他拉进房间,拉客女随即锁上房门。“小姐”要为他提供色情服务,被他拒绝。可“小姐”突然脱下自己裙子,躺到床上大叫“来人啊!来人啊!”房门被推开,冲进4个凶神恶煞的妇女。“小姐”指着程某说“他强奸我!”一个大个子妇女不问青红皂白,挥手打了程某几巴掌。
程某哑巴吃黄连,捂着脸解释,并拿出手机准备报警。站在门边一个年龄较大的女子一把夺过手机,上前“打圆场”说,这点小事不要惊动警察了,我来给你们调解一下。程某辩解时,又被打了几巴掌。
程某无奈,把口袋内的500元钱全掏出来给了她们。但这伙人并不知足,一名歹徒又把他放在公文包里的4600元钱搜出来。程某急了,伸手去夺,抢回了2900元。程某摆脱纠缠后立即报警。
敲诈团伙按股分红
案情重大,民警赶到案发地点调查。然而,犯罪嫌疑人已逃之夭夭。民警一边通过房东追查租房人,一边在周边走访。
在民警侦查过程中,车站附近又发生一起敲诈勒索案件。巢湖市的王某9月25日中午在长途汽车站候车时,被一名中年女子拉到“钟点房休息”,进门后被锁到房内,与卖淫女发生两性关系。正当他穿衣时,冲进来4个中年妇女,每人强行向他索要“保护费”、“介绍费”200元,他付了800元钱才得以脱身。
民警通过两个多月的明查暗访,摸清了这两起案件是同一个犯罪团伙所为。该团伙以公司式经营,由来自肥东县白龙镇的王某、胡某、吴某、陈某和来自淮南市田家庵区的汝某等人为股东集资,以每月1000元价格在长途汽车站附近的居民小区租一室一厅的房屋一套;又请拉客女李某、郁某及卖淫女冯某等人加盟;由拉客女以“到旅社钟点房休息”为名,将候车的男客骗到租房内,由卖淫女提供色情服务,尔后王某、胡某、吴某、陈某等人入室敲诈、望风;如果对方不从,就动手殴打,搜身、搜包,并以“不听话就把你送到公安局去!叫黑社会的人来打你!”等语言威胁。每次抢劫或敲诈所得的钱财先分给卖淫女50元,余下的一半分给拉客女,剩下的钱由全体股东平分。如果一个点暴露,她们就转移到另一处出租房内继续作案。
民警“钓鱼”嫌犯落网
12月3日上午,民警们身着便服,分散在长途汽车站一带跟踪侦查,寻找抓捕时机。11时许,拉客女在长途汽车站拉到一“男客”,并急忙向明光路二号门走去。同时民警发现从事色情敲诈的股东及卖淫女正向二号门附近铁路一村集结。11时20分,正当拉客女将“客人”带进出租房准备故伎重演时,“客人”突然亮明身份:“不许动,我是警察!”原来这个“客人”是民警假扮的。等候在门口的歹徒们听到动静后,立即冲到出租房内,将“男客”团团围住。正当“男客”寡不敌众时,增援民警及时赶到,将现场犯罪嫌疑人全部抓获。随即又马不停蹄赶到戴安桥巷,将漏网的汝某、拉客女李某抓获。
经审查,7名犯罪嫌疑人对结伙敲诈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王某、胡某、吴某、汝某已被刑事拘留,李某、郁某和陈某因家中孩子年幼被取保候审。(张振山、汪永生、杨梅、冯兰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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