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债公司年底生意兴隆
律师指出,目前规范该行业的法律法规仍是真空
□本报记者 龚曦
正当许多企业捂紧钱袋计划“过冬”时,那些以追债为主营业务的讨债公司正忙得不亦乐乎。杭州最早成立的“讨债公司”——杭州银盾金融财务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盾),最近两个月的营业收入就成倍增长。
登录搜索网站,输入“讨债公司”,各种宣传成功率高达100%的讨债公司不计其数。而专业律师在分析专业追讨公司的合法性时呼吁,出台规范该行业操作手段的法律法规迫在眉睫。
讨债公司经营范围
主要是催缴电话费
一说到讨债公司,很多人眼前都会出现电影里打打杀杀的镜头。在杭州,经工商部门审批、能合法经营“讨债业务”的公司屈指可数。成立于2003年的银盾,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中有“受银行及电信经营企业委托催缴电话费业务”一项。无论是字面含义还是具体业务,“催缴电话费”与人们印象的“讨债”都不一致,不过银盾自成立之初就被业内视作一家合法的“讨债公司”。
银盾负责人邬先生告诉记者,因为生意上的原因,他经常和通信运营商、银行打交道,并深知这些行业深受债务困扰,尤其是银行的信用卡透支欠费、通信企业的电话欠费问题……这其中有很大一部分属于恶意欠费。由于欠费额度有限,企业不愿意花时间一个个上门追讨;但由于涉及的人数较多,所以总数加起来非常惊人。因此,银行和通信企业都希望能有一个专门的追债机构解决这个难题。于是,这家公司应运而生。
“一般来说,我们的服务对象都是通信运营商和银行,但这两个月,其他业务也多了起来。”邬先生告诉记者,现在,公司共有18名工作人员,全部在一线忙碌。年关到了,催债的事也被提上议事日程,因此他们的业务越来越多。由于今年股市大幅下挫,借钱炒股、企业之间的债务纠纷层出不穷,讨债公司的营业收入也从以往的平均每月4万元提高到了上个月的8万元。
号称决不暴力追讨
讨债靠的是“智取”
说起“讨债”,无论是银盾,还是一些目前尚未获得合法经营资格的地下追讨公司,都号称自己讨债决不像电影里那样“血淋淋”的,而是靠一些策略让“老赖”们无处可躲。
今年,银盾就组织了一次针对一家上市公司的催债业务。这家上市公司拖欠通讯运营商17万元的电话费,就是不付。无奈,运营商最后把这个烫手山芋丢给了银盾。
“经过调查我们发现,这家上市公司并没有碰到资金问题,而是公司刚刚更换了总裁,后任总裁不愿意帮前任‘擦屁股’。所以,这笔费用也一直拖着。”邬先生表示,“当时我们做了一个黑白大横幅,写上欠债不还之类的字样,拿到上市公司门口,拍了张照片,然后就把横幅收起来了。之后我们拿着照片找到公司总裁并告诉他,如果再不交清电话费,就把这张照片到处发布……这位总裁一着急,马上签字付钱了事。”
“这种是相对简单的,而且上市公司要面子,所以很容易完成任务。最麻烦的是碰到个人拖欠电话费。” 对于外界对银盾上门追讨是否会干涉别人隐私的质疑,邬先生解释,“上门催缴,我们都很谨慎,没有得到允许,工作人员也不敢跨进别人家门,否则就涉嫌私闯民宅。如果债务人不配合,我们就联系债务人所在的单位、社区,要求他们帮助劝说。从现在的情况看,大部分债务人相对配合,只要说明情况,他们还是愿意还钱的,毕竟钱不多。”
行业发展缺少规范
律师呼唤完善法律
“催债行业的发展,急需相关法律的完善。”对于年关兴起的职业追债风,浙江凯泽律师事务所律师朱清梁对记者说,《民法通则》规定,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可对民事进行代理。而催债、讨债也是一种民事行为,公民可以委托他人进行催债、讨债的行为。但是,目前绝大部分所谓的“催债公司”都是没有营业执照的,或者在营业执照中没有该项经营范围。这种所谓的“催债公司”进行此类经营活动,本身就是违法的。另外,即使是公民委托的催债行为,也必须以不侵犯债务人的人身权、名誉权、隐私权等权利以及不影响社会秩序为前提,否则也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朱清梁认为,市场经济发展到今天,企业之间的债务纠纷越来越复杂,“催债公司”的出现一方面也是因为市场需求。在美国,就有《公平债务催收作业法》对这一行业的行为进行约束。但在我国,至今尚未有专门的法律来规范这一行业。年底到了,一年一度的职业追债潮再度袭来,非规范的追讨方式,很容易酿成新的纠纷甚至触犯法律,给社会增加不和谐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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