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石家庄12月8日电(王明浩、王磊)日前,河北石家庄市出台新的户籍管理政策,无论是石家庄本地高校还是外地高校的本科以上毕业生,均可“先落户,后择业”。目前已累计为800多名毕业生办理了落户手续,广受好评。
按照规定,凡属国家教育部门备案并认可的全日制本科以上高校毕业生,只要本人愿意在石家庄及所属县(市)区就业、创业的,在其就业前,经市公安局或县(市)公安局核准,可优先在所属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口落户。择业后,其户口可从人才交流中心迁出,落入工作单位集体户或亲属、亲友家庭户。对已在石家庄找到工作单位的,可根据本人意愿,其户口可随迁,也可留在生源地。用人单位将为引进的非石家庄高等院校毕业生提供必要的居住和生活条件。从今年起,石家庄市计划每年引进5000余名本科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对知名高校毕业生,实行重点引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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