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阶段
(2008年12月10日到2009年1月10日)
组织食品行业开展自查自纠
全面梳理排查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的重点产品、重点区域和重点单位。
第二阶段
(2009年1月11日到3月10日)
开展全面清理整顿
追溯非法添加物源头,依法严厉查处违法企业及相关人员责任。
第三阶段
(2009年3月11日到4月10日)
巩固成果,健全长效机制
有关部门将进一步严格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制度。
据新华社北京12月8日电 从今年12月10日开始,我国将在全国范围内启动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专项整治行动。
8日,卫生部等9部门在北京召开2008年全国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卫生部副部长陈啸宏说,专项整治行动中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行为是重中之重。
近年来,我国出现的食品安全事故中,大多数属于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如奶粉中的三聚氰胺、辣椒油中的苏丹红、火腿上的敌敌畏等。
陈啸宏说,违法生产、销售和使用非食用物质的行为有一定代表性,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问题在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等环节都可能发生,尤其是一些不法分子打着所谓“高科技”幌子,非法生产加工和销售用于食品加工的非食品物质,进行虚假宣传和误导,赚取非法利益。“这些问题如不尽快解决,随时都存在发生新的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风险。”他说。
陈啸宏介绍,专项整治行动为期4个月,将分为三个阶段开展。
此外,我国将向社会公布“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并同时公布投诉举报电话或电子邮箱,以便广大群众举报违法行为线索。各地质检部门将结合清单,将那些容易出现质量安全问题的高风险食品,如肉制品、乳制品、酿造食品和蛋白含量高的食品等作为整治的重点。
卫生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监察部、农业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等9部门将联合组成全国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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