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日 中共中央批转《全国农村工作会议纪要》(1982年中央一号文件)。《纪要》指出:目前,全国农村已有百分之九十以上的生产队建立了不同形式的农业生产责任制,包括小段包工定额计酬,专业承包联产计酬,联产到劳,包产到户、到组,包干到户、到组等,都是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生产责任制,反映了亿万农民要求按照中国农村的实际状况来发展社会主义农业的强烈愿望。不论采取什么形式,只要群众不要求改变,就不要变动。各级党的领导应向干部和群众说明,我国农业必须坚持社会主义集体化的道路,土地等基本生产资料公有制是长期不变的,集体经济要建立生产责任制也是长期不变的。
意义:正式确立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作为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第一步,突破了“一大二公”、“大锅饭”的旧体制。而且,随着承包制的推行,个人付出与收入挂勾,使农民生产的积极性大增,解放了农村生产力。文件影响深远。由于联产承包制采取了统一经营与分散经营相结合的原则,使集体优越性和个人积极性同时得到发挥。联产承包制越来越成为全国农业生产的主要形式。
其他大事:
1月15日 “使一部分人先富起来”
4月13日 坚决打击经济领域中严重犯罪活动
8月17日 发表《中美联合公报》
9月1日-11日 邓小平第一次提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
9月24日 邓小平会见英国首相撒切尔夫人
11月26日-12月10日 通过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12月22日 中国第一个体育明星诞生:李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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