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南昌12月9日电(记者李兴文、罗宇凡)江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近日出台规定明确,参加养老保险的年龄偏大人员达到法定正常退休年龄时,缴费未满15年的可延续缴费时间直至期满,以确保其老有所养。
近年江西省社会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目前全省参加养老保险的人数达到530万人,人均养老金水平为每月880元。
江西社会保险事业局局长侯仲华说,社保部门日前调查发现,一些年龄较大的人员由于参加养老保险的时间比较晚,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养老保险费缴纳时间未达到15年法定参保时间,退休后不能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为此,江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明确,从2008年7月起,参保人员达到法定正常退休年龄后缴费未满15年的,可按月延续缴费满15年,自缴费满15年的下月起按规定计发基本养老保险金。
对于延续缴费时间的期限,规定明确,男性延续缴费最多至65岁,女性延续缴费最多至60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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