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声匿迹了好久的邓建国最近以一则“状告央视盗播巨星公司出品的电视剧《格格要出嫁》”的新闻重出江湖。是炒作?还是真有其事?昨日,邓建国在京就官司的来龙去脉做了详细介绍,并表示要向央视索赔150万元。
“盗播”官司各执一词 央视曾以8000元每集的价格购买了广东巨星影业投资的《格格要出嫁》,合同约定的播出期限是两年。然而,央视在过了合同期的2008年7月26日至31日期间在戏曲音乐频道播出了《格格要出嫁》的1至17集,其中合计插播广告228分钟,按照央视的广告价位推算,广告收入超过1000万元。
邓建国透露,这一事件发生后,他委托律师两次发函到央视,但终因种种原因没有谈妥。“主要是金额协商不妥,我们要求按照购片价格的3倍赔偿,但央视只答应给48万,而且还没有注明付款时间,之前我们经历过有电视台拖欠片款长达7年之久的事情,所以我们没有同意他们的条件。”
央视影视部主任汪国辉则透露,他们一直本着诚意想解决这个纠纷,无奈邓建国总提无理要求,才让事情僵持了起来。原来,央视购买的是《格格要出嫁》的二轮播出权,30集共24万,后来戏曲频道改版时希望播一点电视剧,就把已经过了合同期的《格格要出嫁》误播了。但发现此事之后,他们立马停止了播出,并希望与邓建国协商解决。
“邓建国先让影视部再买两部他们公司的戏,我们就挑了一部《我这一辈子》,他觉得《我这一辈子》比《格格要出嫁》多10集,感觉吃亏不同意。后来央视影视部买了他共50集的戏,但给了他60集的钱,这事就应该算解决了,可邓建国又提出要马上付钱,可央视购片款要经过七道手续,必须等20天到一个月的时间,之后邓建国又反悔了,提出除了《格格要出嫁》和《我这一辈子》,央视还得再买他一部戏,这让人感觉就有点敲诈的意思了。”汪国辉说。
据悉,北京市海淀区法院目前已正式受理了此案,择日会开庭审理。
公开征婚续拍“康熙” 尽管热衷炒作的邓建国名声不太好,但他在影视圈还是做了些事,诸如投拍了《康熙微服私访》等高收视率的作品。不过,这两年他的经济状况并不好,投拍了《爱情狗》等三部电影,终因种种原因没有通过审查,不仅血本无归,而且又赶上了全球金融危机,他如今的影视之路可谓举步维艰。
虽号称版权和资产评估达2个亿,但已明显感觉捉襟见肘。问及此事,邓建国也承认,目前欠了外债有1000多万,但各地电视台欠他的片款合起来也有1000多万。“没钱就做没钱的事,我现在正和杨臣刚在新疆合拍电视剧《乡邻乡亲》,投资400万。”
随后,邓建国又露出了往日的炒作痕迹,表示要海选有一定经济基础且具备文化公司管理经验的女士与之结为秦晋之好,帮他一起打理公司,最重要是帮他完成续拍《康熙微服私访》、《刁蛮公主》的心愿。本报记者黄笑宇文 (来源:天天新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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